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地区冬春季节雨雪极少,多风干燥天气较多等特点,公路、铁路又在我镇穿境而过,乘车人员及行人吸烟乱扔烟头,使用家电器、燃气不当,存在很大火灾隐患,并且在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会引发火情,极易发生社会火灾,为此做出2007年度森林社会防火巡查、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村各单位全面负责、实施全镇山区生态公益林全面管护、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1、森林防火方面,以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为主力军,加强组织领导,巡查检查不松懈,发现问题相互沟通,积极改进,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2、在社会防火方面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通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全面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基础工作,全力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冬季消防安全,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创建和谐石城创造优美的安全环境。 二、森林社会防火指挥组成人员分工及责任 政 委:崔春花(党委书记)负责全镇森林社会防火工作 总指挥:李长全(镇长)负责全镇森林社会防火工作 副指挥:孙立军(副镇长)协助总指挥负责防火的具体工作 齐 超(副镇长)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朱耀武(副镇长)负责所有景区的防火工作 宋学丽(副镇长)负责中小学生防火教育及师生安全防火工作 王喜军(副书记)负责镇域内防火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关柏林(纪检书记)负责督查督导工作 张广军(武装部长)扑火队长,负责义务扑火队组织调动指挥工作 成 员:郭玉荣(党政办主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刘玉平(派出所所长)负责安全工作 郭庆国(林业站长)扑火队副队长兼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业扑火队调动指挥工作及防火日常工作 王加勇(电管站长)负责保卫镇域内电力、变压器安全工作 王万安(办事处主任)负责四合堂地区防火工作 任克艳(旅游中心副主任)负责所有景区及度假村防火安全工作 李生智(教委主任)负责中小学校防火教育安全工作 唐晓丽(卫生院院长)负责救治工作 段永久(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 沈凤金(安全监察员) 张学军(工商所所长) 沈凤起(农业中心主任) 下设指挥部办公室:林业站 办公室主任:郭玉荣 副主任:郭庆国 联系电话:61025340 61025241 61025745 61025252 各村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支委、村委为组员。 三、防火巡查、排查重点 火灾隐患巡查、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村庄进出路口、村口、野外施工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农村和养殖小区。重点巡查、排查整治以下七类火灾隐患场所: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等问题。 2、生态公益林管护区域。 3、野外施工单位。 4、进山出口、路口、坟头。 5、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问题。 6、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 7、区域方面:农村及生产、销售、储存和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经营场所。以“三合一”建筑、出租房、个体作坊、集贸市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个体工商户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消除通道不畅、乱拉乱接电线和消防设施匮乏等问题,无基本安全条件的坚决关停;督促各单位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设施、加强管理;走村串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修老化电气线路,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乱烧秸秆、小孩玩火等现象。 四、森林社会防火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 层层落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责任追查制 1、森林防火到来之际,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长与各村主任签订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等相关森林防火责任书30份,村主任与本村生态公益林管护员签订责任书931份,镇政府主管镇长与全镇16名森林防火巡查员签订巡查员责任书,并与阵森林防火队灭火队员签订责任制24份,按照【县政府2004】73号文件:各村委会对本村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负总责,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出现火情火警实行逐级上报制,出现迟报、不报造成森林火灾的实行逐级追查制。 2、加强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 在整个防火期内,林业站主管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的工作人员,要经常不同时段的下去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镇长汇报,与村委会主任沟通,改进。要求各村委会干部,要经常不间断协助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要求各村巡查员每天上岗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与村委会干部,生态公益林管护队(组)长沟通,要求管护队(组)长每天上岗带班检查,严格考勤考绩,不徇私情,以便今后管护工作开展。 3、防火戒严期后,重点节假日、祭奠日的管理 在防火戒严期后,重点节假日、祭奠日实行昼夜24小时轮班值班制度,要求管护队(组)长,按每班8小时,分3班管护,每班人员姓名、人数,报林业站备案,以便林业站查处。清明时(4月4日-4月10日)前,管护员、巡查员全部无条件上岗,看住坟头,林业站工作人员,村干部全部出动巡视,森林防火灭火队员全部留守待命。 4、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严惩肇事者 在防火期内,林业站在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公路沿线、村庄周围悬挂防火宣传条幅40条。钉三角旗3000面、张贴标语2000条。在林业站主管人员巡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时,下达村委会限期整改通知书,达到相互教育目的。对于肇事者,我们决不手软,按照处罚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移交森林公安部门处理。 (二)、社会防火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本镇防火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以“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及检查工作,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创建良好消防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3、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4、组织清理堆积物、可燃物,努力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5、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五、防火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单位立足于自查。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安全设施、取暖设备是否安全,有无专人管理。三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四是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值班人员是否尽职尽责。五是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并组织进行演练。 3、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4、健全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上报镇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责任制考核。 5、进入防火期后,林业站主管工作人员、各村委会干部经常不间断巡查、检查,巡查员、生态公益林管护队(组)长必须每天上岗查岗,管护员每天上岗到位,24小时内负有管护责任。 6、在防火戒严期至5月1日左右镇森林防火队员要随时待命,遇火情第一到达火情现场,及时扑灭。 7、各村干部、有林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遇火情及时组织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全力扑救,把火灾损失降低限度,营造石城优美生态环境。
200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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